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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25〕28号

2025-11-26 18:00     来源: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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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玉国土告字〔202528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设计要求见下表(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地块编号

202528

土地位置

玉林市工业大道南侧、旧玉陆公路西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总面积25218.10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红线面积18385.62平方米,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832.48平方米,规划城市道路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产业类型

农副产品加工业(牛腩粉产业园项目用地,建设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冷库、高标仓库、办公楼等)

投资强度

不低于1880万元/公顷

亩均税收

不低于11.67万元/

出让年限

50年

建筑密度(D)

D35%

容积率(F)

F1.2

绿地率(G)

G20%

规划地上

建筑面积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22063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可适当规划布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用地,原则上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的7%,并应明确用地界线。配套用地可规划建设办公、职工宿舍及食堂等办公生活用房,但不得规划建设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办公生活设施,其规划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的15%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其他建设

要求

1.该项目用地玉州区要求入园项目符合产业园定位,竞买人成交后须与玉州区工业集中区签订环保产业用地项目监管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开发建设。

2.其他按照《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规设〔202238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本次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负责土地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2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需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材料。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须为其全资子公司,并在竞买报名申请中明确竞买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分期付款需按规定支付利息。

三、出让方式: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tydl/login.html)进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竞买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出价竞买本地块。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和竞价。申请人必须已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

挂牌时间为202512169时至2025122510时。

挂牌出让申请竞买截止时间为2025122316时30分。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为775万元竞买保证金15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15天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六、其他

1.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平整。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道路、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配套,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129日后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纳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核准其竞买资格后,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竞买活动。相关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才算成功报名

七、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参与网上报名。若竞买人未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请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2696398  0775-2804027       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400-0771-110  联系人: 黄女士 杨女士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玉国土告字〔2025〕28号

    2025-11-26 18:00     来源: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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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玉国土告字〔202528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设计要求见下表(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地块编号

    202528

    土地位置

    玉林市工业大道南侧、旧玉陆公路西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总面积25218.10平方米,其中规划用地红线面积18385.62平方米,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6832.48平方米,规划城市道路用地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产业类型

    农副产品加工业(牛腩粉产业园项目用地,建设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冷库、高标仓库、办公楼等)

    投资强度

    不低于1880万元/公顷

    亩均税收

    不低于11.67万元/

    出让年限

    50年

    建筑密度(D)

    D35%

    容积率(F)

    F1.2

    绿地率(G)

    G20%

    规划地上

    建筑面积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22063平方米。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可适当规划布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用地,原则上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红线面积的7%,并应明确用地界线。配套用地可规划建设办公、职工宿舍及食堂等办公生活用房,但不得规划建设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办公生活设施,其规划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的15%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将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

    其他建设

    要求

    1.该项目用地玉州区要求入园项目符合产业园定位,竞买人成交后须与玉州区工业集中区签订环保产业用地项目监管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开发建设。

    2.其他按照《玉林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规设〔202238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本次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负责土地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2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需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材料。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须为其全资子公司,并在竞买报名申请中明确竞买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玉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土地出让总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分期付款需按规定支付利息。

    三、出让方式: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tydl/login.html)进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竞买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出价竞买本地块。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和竞价。申请人必须已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

    挂牌时间为202512169时至2025122510时。

    挂牌出让申请竞买截止时间为2025122316时30分。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为775万元竞买保证金15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15天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六、其他

    1.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平整。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道路、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配套,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129日后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纳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核准其竞买资格后,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竞买活动。相关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才算成功报名

    七、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玉林) 参与网上报名。若竞买人未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请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2696398  0775-2804027       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驻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400-0771-110  联系人: 黄女士 杨女士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玉林市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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