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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岗位新增人员花名册
企业提交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人员根据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的数据进行补贴核算→经办科室对补贴材料进行补贴复核,复核无误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结果无异议,拟函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财政部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补贴拨付至人社部门支出户,由人社部门将补贴拨付至企业。
(一)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3室
联系电话:0775-2692916
(二)网上办理
电话查询:0775-2692916
问题1:什么是新增就业岗位?
解答: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一年12月)相比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新增岗位数量分月进行核算。
问题2:补贴期限有多久?
解答: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相应的基准月每2年调整1次)。
问题3:补贴以什么形式发放?
解答: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新增就业人员名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得申请享受该补贴)。
关联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
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不高于5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岗位新增人员花名册
企业提交材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办人员根据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的数据进行补贴核算→经办科室对补贴材料进行补贴复核,复核无误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结果无异议,拟函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财政部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补贴拨付至人社部门支出户,由人社部门将补贴拨付至企业。
(一)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玉林市广场东路758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3室
联系电话:0775-2692916
(二)网上办理
电话查询:0775-2692916
问题1:什么是新增就业岗位?
解答:新增就业岗位是指与基准月(上一年12月)相比企业每月净增加的新就业岗位数量,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新增岗位数量分月进行核算。
问题2:补贴期限有多久?
解答: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补贴期限可延长至2年(相应的基准月每2年调整1次)。
问题3:补贴以什么形式发放?
解答: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新增就业人员名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得申请享受该补贴)。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