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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二:申请贷款(贷款分类:办理手续及如何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购买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首期交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提供收据的,附带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凭证、契税发票)];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原件2份;
6、购买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首期交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提供收据的,附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凭证、契税发票)],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原件各2份;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还须提供房改部门出具的证明。
7、银行还款卡;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9、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10、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
(一)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托银行受理与初审
办理人员:银行进驻人员
审查标准:申请人所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政策。
办理时限(工作日):2
办理结果:银行进驻人员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不符合政策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二)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复核与审批
办理人员: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
审查标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政策。
办理时限(工作日):2
办理结果:如申请材料齐全、签字完整、符合政策相关规定,将贷款申请移交审批;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不符合政策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三)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通知借款人
办理人员:银行进驻人员
办理时限(工作日):1
办理结果:《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还款通知书》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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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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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
0775-282874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一楼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17、22路公交车到市政广场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
玉州管理部 |
0775-2332969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727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楼 |
可乘坐2、4、7、17、25、大容山旅游专线公交车到达新梦百货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
北流管理部 |
0775-622552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北流市新松路0017号建设银行大楼五楼业务大厅 |
可乘坐101、105、208路公交车和玉北直通车到汽车总站站点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
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
0775-5311819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新北街260号建设银行大楼七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6、7、11、12、13、17路公交车到容州市场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
博白管理部 |
0775-823216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09号工商银行大楼三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2路公交车到博白住建局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
陆川管理部 |
0775-7229578 |
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汇丰街18号工商银行大楼一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陆川1路(西线)公交车到陆城卫生院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
兴业管理部 |
0775-3778263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兴业县兴业大道南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二楼大堂 |
可乘坐28路公交车到电信局下车向西步行500米至目的地 |
|
福绵管理部 |
0775-2202081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福绵区东福路116号农村信用社办公楼三楼福绵管理部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6路公交车到福绵信用社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2份(组合贷款仍须提供);
6、银行还款卡;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8、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9、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同上
办理地点:同上
在线办理:同上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审批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预算、《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已办得《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的,可以不用提供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预算书、工程合同等证件},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2份;
6、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大修费用预算各2份;
7、银行还款卡;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9、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10、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同上
办理地点:同上
在线办理:同上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阶段二:申请贷款(贷款分类:办理手续及如何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购买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首期交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提供收据的,附带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凭证、契税发票)];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原件2份;
6、购买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首期交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提供收据的,附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凭证、契税发票)],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原件各2份;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还须提供房改部门出具的证明。
7、银行还款卡;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9、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10、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
(一)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托银行受理与初审
办理人员:银行进驻人员
审查标准:申请人所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政策。
办理时限(工作日):2
办理结果:银行进驻人员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不符合政策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二)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复核与审批
办理人员: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
审查标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政策。
办理时限(工作日):2
办理结果:如申请材料齐全、签字完整、符合政策相关规定,将贷款申请移交审批;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不符合政策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三)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通知借款人
办理人员:银行进驻人员
办理时限(工作日):1
办理结果:《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还款通知书》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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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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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
0775-282874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一楼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17、22路公交车到市政广场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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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管理部 |
0775-2332969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727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楼 |
可乘坐2、4、7、17、25、大容山旅游专线公交车到达新梦百货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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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管理部 |
0775-622552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北流市新松路0017号建设银行大楼五楼业务大厅 |
可乘坐101、105、208路公交车和玉北直通车到汽车总站站点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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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
0775-5311819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新北街260号建设银行大楼七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6、7、11、12、13、17路公交车到容州市场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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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管理部 |
0775-823216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09号工商银行大楼三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2路公交车到博白住建局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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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管理部 |
0775-7229578 |
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汇丰街18号工商银行大楼一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陆川1路(西线)公交车到陆城卫生院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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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管理部 |
0775-3778263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兴业县兴业大道南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二楼大堂 |
可乘坐28路公交车到电信局下车向西步行500米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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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管理部 |
0775-2202081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福绵区东福路116号农村信用社办公楼三楼福绵管理部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6路公交车到福绵信用社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2份(组合贷款仍须提供);
6、银行还款卡;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8、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9、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同上
办理地点:同上
在线办理:同上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审批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预算、《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已办得《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的,可以不用提供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预算书、工程合同等证件},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2份;
6、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大修费用预算各2份;
7、银行还款卡;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9、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10、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同上
办理地点:同上
在线办理:同上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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