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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一:资格核准(政策依据、资格要求)
政策依据: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办法》(玉市金管委〔2013〕10号)
《 关于印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的通知》(玉市金管委〔2018〕3号)
申请对象: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2.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4.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借款申请人,其在转出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与转入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停止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业务。
申请条件:
1.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抵押方式;
3.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所购建住房为期房的,售房单位及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办理项目登记备案;
6.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贷款额度核定: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单位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5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12(月)×距法定退休年限(年)×0.8倍。
灵活缴存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积分。
不同人群贷款政策: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
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使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使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30%。
已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已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的确定
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或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为3.025%和3.57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时,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仍按合同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当年利率水平。
贷款期限的确定
由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根据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抵押物所座落土地的使用年限。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阶段一:资格核准(政策依据、资格要求)
政策依据: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办法》(玉市金管委〔2013〕10号)
《 关于印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的通知》(玉市金管委〔2018〕3号)
申请对象: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2.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4.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借款申请人,其在转出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与转入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停止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业务。
申请条件:
1.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抵押方式;
3.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所购建住房为期房的,售房单位及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办理项目登记备案;
6.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贷款额度核定: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单位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5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12(月)×距法定退休年限(年)×0.8倍。
灵活缴存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积分。
不同人群贷款政策: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
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使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使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30%。
已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已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的确定
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或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为3.025%和3.57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时,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仍按合同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当年利率水平。
贷款期限的确定
由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根据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抵押物所座落土地的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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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