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一指办”
无论您何时何地都可以通过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目前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已开通购房提取、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退休提取等11项提取业务“一指办”。“一指办”方式为您提供提取业务零跑腿零成本服务,让您更便捷更省心。“一指办”具体操作方法:






单位缴存职工和灵活缴存人贷款额度具体计算公式统一调整为:
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比例倍数×风险防控系数。
两个及两个以上缴存人在上述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玉林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玉市金管委〔2020〕8号)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利用所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有关商业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在玉林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自住住房时,以自有住房、宅基地(国有土地)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申请的贷款。公积金中心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阶段一:资格核准(政策依据、资格要求)
政策依据: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办法》(玉市金管委〔2013〕10号)
《 关于印发〈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策〉的通知》(玉市金管委〔2018〕3号)
申请对象: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2.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4.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的借款申请人,其在转出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与转入地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停止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停止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和商转公业务。
申请条件:
1.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抵押方式;
3.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借款申请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所购建住房为期房的,售房单位及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办理项目登记备案;
6.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贷款额度核定: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单位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5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12(月)×距法定退休年限(年)×0.8倍。
灵活缴存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积分。
不同人群贷款政策: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20%。
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使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或使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不低于30%。
已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借款申请人家庭已办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的确定
自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或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分别为3.025%和3.575%。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时,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仍按合同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当年利率水平。
贷款期限的确定
由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根据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抵押物所座落土地的使用年限。
阶段二:申请贷款(贷款分类:办理手续及如何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购买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首期交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提供收据的,附带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凭证、契税发票)];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原件2份;
6、购买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首期交款凭证[发票或收据(提供收据的,附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凭证、契税发票)],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原件各2份;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还须提供房改部门出具的证明。
7、银行还款卡;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9、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10、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
(一)收件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托银行受理与初审
办理人员:银行进驻人员
审查标准:申请人所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政策。
办理时限(工作日):2
办理结果:银行进驻人员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不符合政策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二)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复核与审批
办理人员: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
审查标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政策。
办理时限(工作日):2
办理结果:如申请材料齐全、签字完整、符合政策相关规定,将贷款申请移交审批;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不符合政策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三)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通知借款人
办理人员:银行进驻人员
办理时限(工作日):1
办理结果:《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还款通知书》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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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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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
0775-282874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一楼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17、22路公交车到市政广场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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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管理部 |
0775-2332969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727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楼 |
可乘坐2、4、7、17、25、大容山旅游专线公交车到达新梦百货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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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管理部 |
0775-622552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北流市新松路0017号建设银行大楼五楼业务大厅 |
可乘坐101、105、208路公交车和玉北直通车到汽车总站站点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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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
0775-5311819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容县容州镇新北街260号建设银行大楼七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6、7、11、12、13、17路公交车到容州市场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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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管理部 |
0775-8232166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09号工商银行大楼三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2路公交车到博白住建局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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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管理部 |
0775-7229578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汇丰街18号工商银行大楼一楼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陆川1路(西线)公交车到陆城卫生院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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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管理部 |
0775-3778263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兴业县兴业大道南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二楼大堂 |
可乘坐28路公交车到电信局下车向西步行500米至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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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管理部 |
0775-2202081 |
周一至周五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玉林市福绵区东福路116号农村信用社办公楼三楼福绵管理部业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 |
可乘坐6路公交车到福绵信用社站下车步行至目的地。 |
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2份(组合贷款仍须提供);
6、银行还款卡;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8、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9、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同上
办理地点:同上
在线办理:同上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2、申请人、财产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无婚姻声明),广西区内民政登记婚姻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平台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3、申请人及配偶、财产共有人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认定收入;配偶、财产共有人未缴存有住房公积金的,填写个人职业及收入声明(附:近3个月工资单、银行流水或近3个月现金签领凭证、个人所得税凭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各2份,申请人配偶无工作的,填写个人无经济收入声明;
4、申请人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工作地所在的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广西区内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取。获取不到的除外);
5、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审批单)、《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预算、《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已办得《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的,可以不用提供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预算书、工程合同等证件},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2份;
6、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大修费用预算各2份;
7、银行还款卡;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各2份;
9、有商业贷款的,提供近期还款明细或结清证明各2份;有信用卡透支或分期的,提供银行流水或结清凭证各2份 ;逾期记录有疑义的需提供银行逾期说明2份;
10、不动产查档证明(住房套数认定以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购建房提取情况及个人征信报告及个人贷款记录界定,有疑义的须提供)。
办理流程:同上
办理地点:同上
在线办理:同上
阶段三:贷款审批及进度查询
贷款审批须考核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贷款偿还能力、信用状况等和实行面谈制度:
(一)贷款初审时须与借款申请人面谈,以进一步核实借款申请人提供证明资料及借款行为真实、合法,告知借款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并形成面谈记录。
(二)须考核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贷款偿还能力以及信用状况等,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状况。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主要审查是否有骗提骗贷行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记录包括贷款和信用卡透支。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近一年贷款连续逾期2期以上或两年内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的,贷款委托人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有近一年信用卡透支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的,贷款委托人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被列入商业银行监控黑名单内的,贷款委托人应拒绝其贷款申请。
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含各种贷款每月还款额及信用卡每月分期还款额等负债)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审批办理时限:
借款人提供资料齐全时,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初审、复核和审批手续。
贷款进度查询:
方式一:微信搜索“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程序,输入姓名、身份证相关信息,刷脸认证后,菜单“贷款业务”下点击“贷款进度”即可查询办理进度。
方式二:电脑端网址:https://zfgjjwt.yulin.gov.cn/ish个人登录后即可查询。
常见问题
问题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解答:根据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如下条件:(1)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并连续12个月以上(从后往前推算)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具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军官证;(3)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5)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6)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物;(7)同意在指定受托银行设立还款账户,并同意授权划款;(8)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解答:根据规定,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在不超过最高限额内,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资信程度和还款能力、抵押物综合审核,按借款人购房的价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造价予以确定。购买普通住房的不得超过总房价的8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限额不得高于评估价的50%,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含各种贷款每月还款额及信用卡每月分期还款额等负债)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单位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5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12(月)×距法定退休年限(年)×0.8倍(夫妻双方及共同申请人可合并计算),灵活缴存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积分,借款人的申请金额不得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申请人最终还款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中心认可其还款能力等条件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借款人的还款年龄,最长到退休年龄后5年。(目前退休年龄男职工按60周岁,女职工按55周岁计算)。
问题3: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
解答:根据规定,贷款职工在借款合同生效满一年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职工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方式进行提前还款。线下办理提前还款,由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向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管理部信贷员)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对于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职工;对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半截。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提前还款金额必须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并且每次还款额必须是10000元的整倍数,贷款期限内申请提前还款次数不得超过6次。每次提前部分还款须间隔一年(含)以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需要缴纳任何违约金及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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