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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68元

2022-10-12 11:44     来源:玉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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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网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丘湘晖)10月12日,记者从玉林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从2022年1月1日起广西统一调整全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后增加的待遇,我市将于2022年11月底前发放到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因工伤残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68元。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1810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因工伤残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3807元、3046元和2284元。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5元。2021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一级至四级伤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金额每人每月增加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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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新闻网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丘湘晖)10月12日,记者从玉林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从2022年1月1日起广西统一调整全区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后增加的待遇,我市将于2022年11月底前发放到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因工伤残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68元。调整后月伤残津贴低于1810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因工伤残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3807元、3046元和2284元。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35元。2021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一级至四级伤残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金额每人每月增加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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