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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惠民工程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玉林市落实妇幼健康“24免5补”惠民政策

2024-05-09 16:31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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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项妇幼健康项目免费政策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范围,在接受婚育综合服务时,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保健。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生育政策,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夫妇双方为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

3.免费增补叶酸:为准备怀孕的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4-5.免费乳腺癌、宫颈癌检查:为35-64岁广西农村户籍妇女以及在当地民政部门系统中登记的广西城镇困难户籍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宫颈癌检查。

6-8.免费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为孕产妇在孕期免费提供一次艾滋病、梅毒、乙肝两对半检测。

9.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为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5次孕产妇健康管理、2次产后访视(免费地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卫生院)。

10.免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免费为儿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2次新生儿访视、11次儿童健康管理、14次眼保健与视力检查(免费地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卫生院)。

11.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12.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听力初筛查。

13.免费新生儿听力复筛: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听力复筛查。

14.免费新生儿听力诊断: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听力诊断。

15.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16.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诊断。

17.免费地贫血常规初筛:免费对象为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

18.免费地贫血红蛋白复筛:免费对象为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地贫血常规初筛为单方阳性的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地贫血常规初筛为单方阳性的建卡怀孕夫妇,且经“桂妇儿系统”查询未进行血红蛋白分析的夫妇。

19.免费地贫基因诊断:免费对象为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地贫筛查为双方阳性的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地贫筛查后为双方阳性的怀孕建卡夫妇,且经“桂妇儿系统”查询未进行地贫基因诊断的对象。

20.免费地贫产前诊断:免费对象为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双方为同型地贫基因需要进一步对胎儿进行地贫产前诊断的孕妇。

21.免费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免费对象为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地贫产前诊断为高风险重症地贫胎儿建议进行医学干预的孕妇。

22.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免费对兴业县、陆川县、博白县6-24月龄婴幼儿免费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

23.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免费对户籍或常住地在广西的育龄夫妻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注:免费定点服务机构由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诊、方便管理的原则,在已经具备执业许可的医疗卫生机构确定)。

24.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对玉林市辖区内的育龄人群(15-64岁)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5项妇幼健康补助政策

1.孕妇产前筛查补助:对15-20+6周的广西户籍(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依据)进行产前筛查给予115元/例补助。

2.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孕产妇为广西户籍或丈夫(以结婚证为准)为广西户籍,在怀孕至产后42天内,在广西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抢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危重孕产妇(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出现危及生命的症状或体征,经医疗机构抢救并下达书面病危通知书的孕产妇)。救助金额个人自付费用部分超过5000元的实行分段救助,救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

3.遗传代谢性出生缺陷疾病补助:年龄18周岁(含)以下;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性出生缺陷疾病;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在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4.先天性结构畸形补助:年龄18周岁(含)以下;临床诊断患有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情况说明;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5.功能性出生缺陷补助:年龄在0-18周岁(含)之间;临床诊断患有神经、心血管、消化、皮肤、泌尿及肾脏、五官、免疫及血液、内分泌代谢等8类纳入救助范围的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在项目实施单位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原标题:实施国家惠民工程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玉林市落实妇幼健康“24免5补”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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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9 16:31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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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项妇幼健康项目免费政策

    1.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范围,在接受婚育综合服务时,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前医学保健。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生育政策,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夫妇双方为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

    3.免费增补叶酸:为准备怀孕的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4-5.免费乳腺癌、宫颈癌检查:为35-64岁广西农村户籍妇女以及在当地民政部门系统中登记的广西城镇困难户籍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宫颈癌检查。

    6-8.免费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为孕产妇在孕期免费提供一次艾滋病、梅毒、乙肝两对半检测。

    9.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为孕产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5次孕产妇健康管理、2次产后访视(免费地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卫生院)。

    10.免费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免费为儿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2次新生儿访视、11次儿童健康管理、14次眼保健与视力检查(免费地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卫生院)。

    11.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12.免费新生儿听力筛查: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听力初筛查。

    13.免费新生儿听力复筛: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听力复筛查。

    14.免费新生儿听力诊断: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听力诊断。

    15.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16.免费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免费对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住院分娩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诊断。

    17.免费地贫血常规初筛:免费对象为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的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

    18.免费地贫血红蛋白复筛:免费对象为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地贫血常规初筛为单方阳性的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地贫血常规初筛为单方阳性的建卡怀孕夫妇,且经“桂妇儿系统”查询未进行血红蛋白分析的夫妇。

    19.免费地贫基因诊断:免费对象为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地贫筛查为双方阳性的婚前医学检查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地贫筛查后为双方阳性的怀孕建卡夫妇,且经“桂妇儿系统”查询未进行地贫基因诊断的对象。

    20.免费地贫产前诊断:免费对象为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双方为同型地贫基因需要进一步对胎儿进行地贫产前诊断的孕妇。

    21.免费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免费对象为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地贫产前诊断为高风险重症地贫胎儿建议进行医学干预的孕妇。

    22.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免费对兴业县、陆川县、博白县6-24月龄婴幼儿免费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

    23.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项目:免费对户籍或常住地在广西的育龄夫妻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注:免费定点服务机构由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保证质量、方便就诊、方便管理的原则,在已经具备执业许可的医疗卫生机构确定)。

    24.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免费对玉林市辖区内的育龄人群(15-64岁)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5项妇幼健康补助政策

    1.孕妇产前筛查补助:对15-20+6周的广西户籍(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广西户籍,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依据)进行产前筛查给予115元/例补助。

    2.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孕产妇为广西户籍或丈夫(以结婚证为准)为广西户籍,在怀孕至产后42天内,在广西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抢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危重孕产妇(因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出现危及生命的症状或体征,经医疗机构抢救并下达书面病危通知书的孕产妇)。救助金额个人自付费用部分超过5000元的实行分段救助,救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

    3.遗传代谢性出生缺陷疾病补助:年龄18周岁(含)以下;临床诊断患有遗传代谢性出生缺陷疾病;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在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4.先天性结构畸形补助:年龄18周岁(含)以下;临床诊断患有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情况说明;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5.功能性出生缺陷补助:年龄在0-18周岁(含)之间;临床诊断患有神经、心血管、消化、皮肤、泌尿及肾脏、五官、免疫及血液、内分泌代谢等8类纳入救助范围的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在项目实施单位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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