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张宗海)为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交易当事人权益,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6日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以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正式施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全员“实名登记、挂牌上岗”制度及配套监管措施。
从业人员“挂牌上岗”
16日起,全市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包括销售、客服、中介、营销代理等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佩戴统一制式的实名登记工作牌上岗服务。由所在机构统一收集并提交从业人员真实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入职时间、联系方式、资格证等)及照片至玉林市房地产业协会确认。
工作牌由市住建局统一签发,一人一牌一号,包含姓名、照片、编号、监督电话及防伪二维码。市民扫码即可查验从业人员及所属机构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违规情况。从业人员在提供房屋交易咨询、新房代理销售、二手房租赁带看、收储房源、协助过户、网签备案等所有经纪服务时,必须全程佩戴并主动出示实名工作牌。未取得工作牌者严禁从事相关业务。
从业人员需定期参加玉林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或培训,通过者可更新工作牌有效期,未参加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工作牌。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旧版“实名认证卡”,需通过年审方继续有效;连续两年未年审的,工作牌将被注销。
实行合同实名负责制
通知明确,凡在本市注册且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的机构(含总部、分支机构、加盟店、互联网平台渠道、咨询及代理机构等),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玉林市住建局申请备案。备案申请材料需先提交至玉林市房地产业协会进行初核,再由市住建局复核,通过后核发《玉林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认证备案证明》。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时,应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6月16日起,全面实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由持有实名登记卡的工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度。
自2025年1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将持有实名登记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代理)机构销售人员及客服人员相关信息填入合同内,实行合同实名负责制。
原标题:
6月16日起 玉林房产经纪人须实名挂牌上岗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玉林新闻网-玉林晚报讯(记者 张宗海)为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交易当事人权益,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6日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以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正式施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全员“实名登记、挂牌上岗”制度及配套监管措施。
从业人员“挂牌上岗”
16日起,全市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包括销售、客服、中介、营销代理等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佩戴统一制式的实名登记工作牌上岗服务。由所在机构统一收集并提交从业人员真实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入职时间、联系方式、资格证等)及照片至玉林市房地产业协会确认。
工作牌由市住建局统一签发,一人一牌一号,包含姓名、照片、编号、监督电话及防伪二维码。市民扫码即可查验从业人员及所属机构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违规情况。从业人员在提供房屋交易咨询、新房代理销售、二手房租赁带看、收储房源、协助过户、网签备案等所有经纪服务时,必须全程佩戴并主动出示实名工作牌。未取得工作牌者严禁从事相关业务。
从业人员需定期参加玉林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或培训,通过者可更新工作牌有效期,未参加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工作牌。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旧版“实名认证卡”,需通过年审方继续有效;连续两年未年审的,工作牌将被注销。
实行合同实名负责制
通知明确,凡在本市注册且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的机构(含总部、分支机构、加盟店、互联网平台渠道、咨询及代理机构等),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玉林市住建局申请备案。备案申请材料需先提交至玉林市房地产业协会进行初核,再由市住建局复核,通过后核发《玉林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认证备案证明》。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时,应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6月16日起,全面实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由持有实名登记卡的工作人员实名签名制度。
自2025年12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将持有实名登记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代理)机构销售人员及客服人员相关信息填入合同内,实行合同实名负责制。
原标题:
6月16日起 玉林房产经纪人须实名挂牌上岗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